耶穌祭祖宣言
藍世光寫於20091231-20100114,20100117改,20100118增,20100119定於光明齋
引言
這不能開玩笑呀!耶穌祭祖。又有耶穌祭祖宣言!
一、 祖先是甚?
祖先是已死的親人。以前我這般表述,縱然它含有先死、後死、年長、年幼、血親、姻親、遠親、宗親、族親,甚至文化同流等差別與層次,畢竟只是從單一個人出發的祖先觀。從人類學的觀點,「世係」被視為「族群發展和演變的有形線索和譜系,、、、都有一個最為基本的依據,這就是在原始、源頭上確立一個可接受的、公認的祖先。」(彭兆榮《人類學儀式的理論與實踐》第九十六頁,第四章,中國大陸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6)人類這種認知觀念,「不少直接來至於對自然的神話(化)認知」(同上所引文)。因此,有形的族譜資料內涵、其他記載的資訊主體,以及無形的口語傳說對象、神話人或物、神學的主角,都可能是祖先。確切的祖先內涵是人或物或情境或其他,要依個別族群的內部認知而定。
耶穌所屬猶太族群,在原始、源頭上公認的祖先,是「亞當、夏娃,上溯到耶和華」。基督《聖經》中又有耶穌詳細的族譜。一脈相傳,耶穌作為一個人(本文不談神格的耶穌),他的祖先是「亞當、夏娃,上溯到耶和華」。亞當、夏娃是人,耶和華是神;無論是人還是神,都是耶穌「世系」的祖先。
二、 祭祖要件
祭祖就是祭祀祖先。祭祀祖先的方法各地,各群體不同,而其最不可少的要件是:以專誠之念對祖先,及向祖先言說表意。
陳文逸先生在其〈鄉村文化中的祭祖問題〉一文中提到:「認真的歸納,祭祖其實是以孝道為經,以亡魂祟拜為緯,成其主要內涵。」(網址:http://www.vgm.org.tw/pages/news/2001/11/main.html,20100102)以孝道為經,一般基督徒應無異議,我卻又有他見。孝有對生之孝,又有對死之孝。事長、教後,都是對生之長者的孝,一般基督徒都能奉行。對死之孝,基督徒則各別有異。「以亡魂祟拜為緯」的現象,魂字常與「靈」連結成「靈魂」,屬精神面;卻也常與魄字連結成「魂魄」,是物質面。在精神面,『「每個人肉體衰敗之後,靈將回到神的懷抱中」(引文)。所以拜神就是拜祖(靈),拜祖也是拜神。』(請參閱拙作〈祭念更多記念〉乙文)在物質面,近於祭禮之前的喪禮處理屍體的部分,或牲祭之禮的象徵意義。本文所謂「祭祖」,指精神層面的「祖靈」。
在基督《聖經》中,依祭祀目的,有為感謝、為還願,又有平安祭、贖愆祭、贖罪祭,又有為榮耀神之祭。為感謝而祭,似現代教會的感恩禮拜。為榮耀神之祭;在目前每週的禮拜,正含有這種目的。在基督《聖經》中,依祭祀對象,有祭上帝(耶和華),也有呈現負面意義的祭別的神、拜偶像,就是沒有祭「祖先」。沒「祭祖先」的文字表態,就不該認定「祭祖先」是負面的事情。因為祖先連於上帝,通於上帝,祖先和上帝,在靈是一體。這樣說,不代表祭神等同於祭祖,更不代表既已祭神便不需祭祖。因為祖與神,在基督神學中位格的意義有不同處,所以儀式可以加合(非混合或融合),表態卻不能混說。祭祖是祭祖,祭神是祭神。上帝造人,就是要透過人的祭祖與祖傳,來彰顯上帝。上帝藉著人成就祂的旨意。
在基督《聖經》中,依祭祀作為(儀式),有燔祭,有祭物和燔祭牲,有搖祭、火祭、舉祭,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為奠祭,及用公羊的香祭,更有燒香之祭(耶44:21)。就算祭祖儀式有瑕疵,也不該因瑕疵而廢祭祖。我推想,因噎廢食是撒但的法寶之一。
以一般基督徒最敏感的「拿香拜祖」來說,教內「護法者」的焦點在所拜對象之非,而不認為拿香有誤。在由李奇霖記錄整理,朱台深牧師的講稿「祭祖與敬祖」 中,「分辨民俗中的宗教意義;香燭、祭品是代表祭拜鬼神的供物」。然而,雖然祖先曾被某些人複雜化,但正信的基督徒不該複雜化地面對祖先,祖先就是祖先,不同於一般人認定的「鬼神」。那篇講稿又有「在〈舊約〉裡,也有這樣的儀式,也拿香、也獻祭,為什麼舊約裡可以,我們就不可以呢?主要是內涵有著極大的不同,一是敬拜主、一是祭拜人。」但是,聖經中不可祭拜人的意旨,指不可祭拜由人被稱(封)為神的人(因為他篡了上帝在人們心中的地位),而不是單純的祖先。(請參考拙作《祭祖儀式的程序、內容及其意義、解析》中第二點備註)祭拜死人的祭祖,在聖經中,耶穌祭祖,如下述。再如上述,是上帝用人的祭祖行誼成就神旨。
這又牽涉到祭祖要件中的祭祖心態。敬意、謝意、求意,畏意,是都有的。特別要說明,畏意乃是對「長幼、先後的反本思恩」之畏而謹慎、認真。面對祖先,自然吧!縱情吧!虔誠吧!禱告吧!訴苦吧!祈求吧!抱怨吧!你當初(如果有的話)怎樣向上帝靠攏,現在也怎樣向祖先靠攏;因為祭祖,上帝看著是好的。
在祭祖要件的儀式方法中,教會建議信徒獻花。這盲目認同西方禮儀的行徑,正巧自陷於「舉香跟拜」的深淵。綜觀通篇基督徒「祭祖」的近似、替代禮儀,追思禮拜(追悼禮拜)(《教會禮拜與典禮》,人光出版社,民國67年),絲毫沒有「祖孫交談、生死交通」的「向祖先言說表意」的祭祖要件。我今年(2009年)參加的追思禮拜,也一樣沒看到祭祖要件之一的「向祖先言說表意」。那般獻花,不是「舉香跟拜」是什麼?
在神學的「位格」上,耶穌之祖既含人與神,他祭拜祖先(如下述),便含祭人與祭神了。精確的「拜」屬「行」,追思禮拜卻沒有「對祖先」的「拜行」。既然在教會親神時,大辣辣地擴大「拜」意,而說做「禮拜」仰望上帝,就不該在祭祖時只用心「記」念祖先或泛稱「敬」祖而試圖否決「祭祖」的名與實。
談祭祖之實。先說「祭」字是「以手持肉在祭台祈雨」的意思。其中「以手持肉」及「在祭台」都無法取代「祈雨」的意思表示。再說世間有貢牲的祭祖,有燒紙錢的祭祖,有燒香的祭祖,有獻花的祭祖,有全身伏地(也是拜)的祭祖,又有手拜的祭祖,且有只「向祖先言說表意」的祭祖,就是沒有「連和祖先說話都沒有」的真誠祭祖。要知道,就算真誠的燒香祭祖,也自然表現了「對祖先」的禱告啊!至於對祖先的祭文,便是「有諸中,『行』於外(言)而又外(文)」了。
三、 耶穌祭祖
請看經文:
太11:25 那時,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
路23:34 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路23:46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可15:39 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有古卷沒有喊叫二字)斷氣,就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
開玩笑?這就是耶穌祭祖嗎?這就是耶穌祭祖。不是開玩笑!上文提及:「耶穌作為一個人(本文不談神格的耶穌),他的祖先是亞當、夏娃,上溯到耶和華。」他說「父啊!」表明了他對祖先說話。因為「祖先是亞當、夏娃,上溯到耶和華。」但是,父可代表祖嗎?
在這裡,父可代表祖。為什麼?因為那是人神不分啊!是人、神不分,且是基督《聖經》記載耶穌對人、神不分。耶穌藉著「在猶太,古代父權勢相當專制的專屬權,甚至可以處理子女的生命,、、、」(《聖經中的猶太習俗》第十六頁,姚正道,人光出版社,1997, 2)的傳統,將神和父連結,以彰顯神的威嚴。
既然耶穌只是藉「父」名說神,而這神在「耶穌世係」又是祖先兩個位格中一個位格對象。請注意,他雖是對神說話,「表現出來」卻是對父說話,而這個「父」不是他的生父、養父、義父、、、等現在存活的父,乃是上述的「在原始、源頭上公認的祖先」。我們祭拜的祖先是由先至後的一串整體。這個祖先系統的兩個位格,有創造與被創造連結著。
表現出來是對父(在原始、源頭上公認的祖先)說話,就是祭祖嗎?在耶穌,是!為什麼?
「從超時空的角度說,儀式定義最重要的內容是:它們是標準化的、重複的行動。」(彭兆榮《人類學儀式的理論與實踐》第十三頁,第一章,中國大陸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6)而《說文解字》的「儀」字解釋,則「強調禮儀和儀容的規範和適度、法度。」(同前引彭文)既然是超時空的角度,與對「儀式」長期觀察所作的解釋,這些定義和解釋,便與耶祭祖的實例有所差別。耶蘇的「儀式」進行,是在緊要關頭作自然、虔誠、熱烈的表述。他的言說儀式,卻成就標準化的、重複的規範和適度、法度。怎麼說哪?
請看和上述類似的經文:
羅8: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太23:9 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弗6:23 願平安、仁愛、信心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弟兄們!
他的門徒接受他的說法,請人呼叫「阿爸!父!」由此成為「祭神」的儀式內容,而不是「祭祖」儀式的內容。雖然如上述,祭神也是祭祖的一部份,但那些門徒的著眼點在祭神,不在祭組。雖然耶穌的著眼點也在祭神,但那卻是基督傳統中刻意、首發的祭組行為。單憑刻意、首發就與眾不同嗎?
眾所皆知,耶穌在基督信仰有非同凡想的地位。上述的「刻意、首發而與眾不同」,當從耶穌的思想理解。請問,儘管世間的事情有上帝的「美意」,但耶穌會贊同歷史上的羅馬教宗先禁祭祖造成漫長時年的人倫悲劇之後才開放祭祖嗎?這就是我要說「耶穌祭祖由心而行」的立基。他的刻意、首發,因此與眾不同。
誠然,這事除了符合上述祭祖要件之一「向祖先言說表意」外,我們不該對猶太人的祭祖形式太過苛求。請看經文:
太8:22 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
「依猶太習俗,人們接觸墳墓,則染上不潔。」(《聖經中的猶太習俗》第一百二十二頁,姚正道,人光出版社,1997, 2。)這種情境演變出偏向面對物質性「魂魄」的薩溫節、萬聖節,在當時是自然的事。既然死人之靈回到上帝懷抱,因此,在那種環境、條件下,只憑耶穌向祖先(靈)言說表意,就是祭祖。
這樣的「耶穌祭祖」當然不能和當代社會的祭祖在形式上相比,但它卻是「見微知著」的旋機。我這「看似小題大作、將蟻當象」的表述,竟成基督這種啟示性宗教,人們獲得啟發的成果之一:在基督,祭祖承福。(請參考拙作〈從基督《聖經》談祭祖的好處〉)透過基督《聖經》的記載,我帶祭(祖)成(基督)徒,並掲示祭祖從基督《聖經》而來的好處,無意中產生的啟示異象,得到「在基督,祭祖承福。」的啟發成果。正確與否?您大可跟我一樣禱告吧!
四、 耶穌祭祖宣言
沒有耶穌的「祭祖宣言」,卻有「耶穌祭祖」的宣言。經文說:
約8:39 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我不揣淺漏為基督祭祖福音的緣故,宣言:你們若是基督的信徒,就必行基督所行的事──祭祖。本文標題及內文沒加引號與「的」字的「耶穌祭祖宣言」,只是引人注目的字眼;筆者特此掲底,還請看官包涵。
結語
人們未接觸「耶和華」時的祭祖,有「上帝」美好的旨意。這是我所提「上帝傳統」(請參考拙作〈從基督《聖經》談祭祖的好處〉)的精義。「上帝傳統」,與祖先位格的連結,說明了:耶穌祭祖,而且祭祖是大好事。歷史說明:廢祭祖引起禮儀之爭,追思禮拜又不符祭祖要件。但祭祖只有改儀的理由,在基督《聖經》沒有對它廢棄的福音。
請看:「今天,普遍存在於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間的衝突,在於基督徒未作適切的表達,我們不僅孝順父母,更要表達身後的追思。將這些存記在心,該做的好好去做,叫我們所信的跟我們的文化產生美好的調和。」(是「敬祖」不是「祭祖」朱台深牧師/台北榮耀堂,網址:http://www.glorychurch.org.tw/media/voice/fprint.asp?p0=35,20100102)。如何作適切的表達?如果要確實將基督福音本土化,那麼,合格的「祭祖行為」的表達,是需要的。
看祖靈有多重要:
箴20:27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
這「人的靈」包含生人和死人的靈。更何況,死人的靈在上帝的懷抱中。
再看:
羅8: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彼前4:6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傳12:7 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
是的,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祭祖時說「祖先」(或「祖靈」)不說「天父」,更能明晰所祭對象位格的「不全同」,而不會有侵犯主名的顧慮。這也是我所說「上帝傳統」的「獨立專心祭祖」,也是本土化的表現;而且同時上帝看得見。上帝沒限制我們跟祖先交談。事實是:不需要,也不應該把祭祖與拜上帝兩極、對立化,更不能簡化、矮化,當然不能將它除名啊!
賴建國博士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上午七點半到八點好消息電視頻道中說:「《聖經》有寫的,我們當然要相信。沒有寫的,而只是人有的經驗,我們就要小心了。」先說,基督《聖經》既然沒有「祭祖」和「不能祭祖」的文字表述,可見「禁忌祖」就是「沒有寫的,而只是人有的經驗」。兄弟姊妹是該小心。再說,我的這篇論述,雖然也是我將近十年基督徒祭祖的「經驗」成果之一;兄弟姊妹也該小心。小心,如何小心哪?然後哪?禱告?包容?不管?口誅筆伐?排除異己?、、、。認真研究基督祭祖福音吧!
您對人類學觀點和神學觀點的位階高低有疑慮嗎?試想,講道者每每引用科學觀點輔證(而非主證)上帝的存在。人類學觀點也可以是上帝的啟示吧!再說,神學的意識型態,可載舟也可覆舟。畢竟它是上帝一時的工具而已。天主教對「祭祖」主題的神學歷史證明,向「祭祖和諧」靠攏,是宣教的「生路」。
教會的當權者,當看著:一、不合格的祭祖行為(追思禮拜)繼續濫竽充數;二、「信徒祭司」長期虔誠祭祖而且提示了「基督祭祖福音」;您還要「唯我獨尊」地不為所動,繼續固執已經僵化的意識型態,等待上帝的審判嗎?(請參閱拙作〈祭念更多記念〉乙文)有無向祖先言說表意,有無獨立專心祭祖;這些行為,上帝看得見啊!
這次宣言,主要也不是我的責任,但卻是我主要的信仰工作之一。為了這句話:
太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我就用宣言服事上帝。平安。